婚姻仪式贯穿于婚姻过程中,它的完整性决定着婚姻的合法性以及社会的认可度。因此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不管是达官贵族还是平民百姓,都重视婚礼程序的完整进行,这反映出父系氏族公社以来婚后从夫居而建立新家庭的一整套社会文化规范。
关于婚姻仪式,中国古代有“六礼”之说,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步骤和程序。实际上各地民间的婚礼并不完全按照“六礼”来进行。
朱熹《家礼》对明清社会产生了很大影响。明代规定品官之家按“六礼”而行,民间按家礼而行,只行纳采、纳征、请期、亲迎“四礼”;到嘉靖年间,士庶普遍依从《家礼》。《朱子家礼》对传统的婚姻仪式六礼进行了简化合并,保留纳采、纳币、亲迎三个环节,纳采为议婚,纳币为定婚,亲迎为完婚仪式。清代社会婚姻仪式一同明代,仍继承《家礼》,但较明代更加生活化。
明清时代南京的婚姻仪式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又有自己的地域特征和时代特色。大致分议婚、定婚、迎娶三个阶段。男女婚姻严格按照“父母之命、媒釣之言”的原则进行。
一、议婚
1、说媒
在儿女成年后,家长有了男婚女嫁的意向,然后,请媒約在中间穿针引线,即是议婚,而南京俗语称为“合婚”。议婚过程中,媒人必不可少,是使婚事得以成立的关键人物。故《诗经》中之《豳风伐柯》有云:“伐柯如之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按中国传统习惯,议婚多由男方先提出来,认为某女方人家“门当户对”时,就请媒人先向女家索取“八字”请算命的合婚。这里之“门户”不一定是家族的社会政治地位,而是家世清白、家族伦理被优先考虑。清代民间婚俗更趋繁琐。第一步也是说媒,说媒时,必先言定聘礼、聘金若干。显然清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对社会风俗产生了很大影响,人们的婚姻观念越发趋向于论钱财。
2、合八字
明代自成祖迁都北京后,南京成为留都,“留都婚姻亦备六礼,差与古异。古礼一曰纳釆,二曰问名,三曰纳吉,四曰纳征,五曰请期,六曰亲迎。今留都初缔婚姻具礼往拜女家,曰谢允”。明代青年男女初缔婚姻,媒人上门一般会带一点礼物,并讨取女子的年岁文书,如果女方同意,就会办酒席招待,或者用银牌写“允许”二字,此为“谢允”。
清代说媒之后则是发草贴,如果女方同意媒人的说合,就以粗纸(也有用红纸)书女生辰八字,交给媒人,称之为“草八字”。男方家收到女孩的八字之后,不能马上去合婚,要把八字压在灶君牌位前的香炉底下,俗语叫“压草书”。“压草书”以三天为限,倘有三天之内有打破碗等任何不吉利的事情发生时,就认为这个女孩的八字有不祥之兆,就托词把八字退回,议婚就作罢。如果在三天以内家中平安无事,没有发生任何不愉快的事情时,就把八字取出来,去卜馆请算命的合婚。如果推算男女八字互不冲克时,就可下帖,用红纸把男女双方的姓名、生辰八字并排写好,送往女家。女方接下帖子,议婚的第一步就算完成了,双方婚姻就初步确定下来。也有两家非常了解十分友好者,不再找星家推算,就直接说合的,俗谓“天婚做”。合八字、下帖子目的在于询问天意,这一婚俗行为暗寓“婚姻天定”的观念。
二、定婚
男女双方门第相当,命相相合,就可进入定婚阶段,男方送财礼往女家,表明聘定女方为妻。定婚一般分小定、大定两道仪式。
明代是婚事议定之后“具仪叫小定;将娶,先期具纳征,亲迎之往请,叫通信;纳征,叫行大礼,将娶前数日具仪,叫催妆。似以小定兼纳采、问名,通信即请期,但先后不同。”
小定相当于古代的纳吉,又称“小茶礼”。在通过测算或者占卜认为男女婚姻合适后,男方就带着礼品到女家行礼,礼品根据各自家庭条件而购置。明代江南下定礼品是猪鹅、茶饼之类。值得一提的是,南京婚俗中请期,即议定结婚日期,放在纳币之前,这是跟明代其他地区不同的一个地方。
接着行大定礼,又称“纳币”、“大茶礼”、“聘礼”等,大定相当于古代的纳征,这是男方在迎娶之前送给女方的一笔聘礼。聘礼中一部分象征吉祥意义。“金陵人家行聘礼,行纳币礼,其弃盒中用柏枝及丝线络果作长串,或剪彩作鸾鸯,又或以糖饶成之,又用胶漆丁香粘合彩线结束,或用万年青草、吉祥草相羽,为吉庆之兆”。
清代定婚首先是传红,俗谓之“下定”。合婚前的媒人称为“原媒”。到合婚阶段原媒已经完成了使命。此时男女双方会再各延请一位媒人,谓之大宾或大冰。二位大宾先至男家,主人具庚帖一副,书男方生辰八字于阳页,外以红绿纲联成方块包之,名之曰“裉”。别具全红柬帖四副,书主婚者郡望姓名,陪送以金银茶果等物,普通为银一淀,金如意一支(俗称一定如意,果品四到八种,如荡枝、龙眼、魁栗、蚕率之类。茶叶若干瓶,或加香椽、福橘、木瓜、石榴诸大果,及龙凤喜饼以示丰盈。二位大宾再将庚帖和礼物送至女家,陈于庭前,主人受之,于是取男方填写女八字于阴页,别用蜜合与紫色揪包之,以主人全柬四副并具蜜食若干种,再由大宾送回男家报聘,至此婚姻便定了下来,故谓之下定。又因为所传之为红帖,亦谓之传红。在下定聘礼时,一般要交换婚书,俗称龙凤大帖。一经行聘换帖,就意味着婚姻关系的最终确定,此后要受到法律的保护。下聘礼后,虽然还未举行婚礼,但女方名分已定,实质上的夫妻关系已经确立。明清法律规定,定婚后,如果悔婚,要笞板五十。
送曰子,男家欲迎娶,须先将男女八字送星家合算,选择一个良辰吉日。男家择定婚日,延请二位大宾将吉期红帖送至女家。女家接受之后,用红单开写新妇衣裙尺寸,交大宾带回。男家照单制成,再延请大宾将新妇冠袍衣饰和若果送至女家,并以红帖形式正式告知亲迎之期,也有细者还在红柬上写明新人沐浴宜何时、水倾何方、上轿何时、合卺何时、避忌何人等等。谓之送日子。女子出阁有曰,诸亲朋争制洁净肴撰,以相馈送,谓之代嫁饭。
行礼,迎娶有期,约早十余日先为行礼,将所索之衣饰聘金鹅酒靴帽筵席,并有泥金郡名帖二付,又有泥金帖二付,上有红条,不写只字,同送至女家。请其书“允吉登嘉”四字携回,即无改易。
回盘,女家答礼,具新婚冠带并蜜食送还,谓之回盘。回盘中要写有“三代”,即腰带、钞带、袜带,象征代代相传。后来还可只送“二代”,意思是女家也要自留一代。
铺嫁妆,婚期前一日,女家将应有之使挑夫(俗称马头)送至男宅,丰简视女家之有无,由伴娘为之铺设,谓之铺嫁妆。
三、迎娶
1、迎娶
婚期选定吉日后,就进入了婚姻的最后一道仪式——迎娶。迎娶有“亲迎”与“接亲”两种,“亲迎”是结婚那天由新郎亲自前往女家迎娶;“接亲”则是由男方家长或尊辈带着礼物、花轿到女家迎娶。而明代南京新郎亲迎的绝少,由新郎的母亲前往迎接,新娘由其母随送至男家。“古俗以不亲迎为几,留都则女婿迎亲者很少,只是姑亲自去迎,女家稍款以茶果。新妇等车以后,则女之母随送至婿家,舅姑设宴款待女方母亲。富贵人家,甚至大摆筵席,彻夜奏乐,到天明才回去。女婿则随之同归,往谢妇之父母,女方父母也以酒宴款待”。而清代则又是新郎亲自去接。“今则姑不往迎,女母亦无随送之举,惟纳采时用大红帖写‘谨詹某月某円恭备喜筵,祗候光临’云云。请女之父母谓之礼书,徒存具文而已”。迎娶日午刻,新郎乘舆至岳家,谓之“求亲”(即亲迎)。舆马至岳家门口时,必久候于门外,谓之“捺性子”。门既开,有长班高声赞礼,过一重门,作一长揖。至厅堂,新郎南面,主人北面,饮茶三次(俗名三道茶)。然后至岳母房中小憩,岳母必嘱附数语,然后以红封藏之胸际。随后至堂行礼,无论长幼平辈,均须拜见。临行时平辈又敬以酒(俗名上马杯),始令乘舆。
婚礼之日约申酉之时发轿,鼓乐齐奏,由婿家派亲戚朋友年轻者四人,人各手执一灯,随着花轿来到女家,谓之迎亲。轿到女方家门口,先放红爆,然后抬至厅堂。女方款待以茶果。女家则使女之兄弟或姻亲,随着花轿来到婿家,谓之送亲。其间有甚多的规矩和讲究。男家迎亲花轿约在申酉之时发轿,轿前鼓乐齐奏,择年轻者四人,手上各执一灯,随彩舆来到女家。女家见男方来到,就故意闭门不开,索要开门钱。此时较量锻铢,故意留难,而且并非是一给钱就开门。直到闹够了,钱给足够了,方才开门,谓之“小开门”。还有“大幵门”者,索要的是男家的舅子之靴帽钱。新婚大喜之日,新娘必睡一整天,及彩轿至门催请,要了催妆,然后新娘方才起身,沐浴更衣。
此时,在新娘房间的桌子上燃一对大红烛。新娘梳妆穿戴则要请一位年轻有全福之妇人为之,谓之“上头”。上头是将头发挽起,罩上发网,别上钦簪。上头礼,相当于古代的弃礼。是女子成年的标志。妆毕,由厨房送饭一碗,就妆台上使新娘食之,极口中之所容,不唯不咽,复吐出,以红纸包之,一半置于母家米柜,一半交伴娘带去,置男家米柜。所谓的全福妇人,指的是上有父母公婆,下有儿女,丈夫在世的家庭美满的妇人。上头后,新妇戴上盖头,由父兄抱上轿,另请少年四人随轿去送,不过送到半途即回去,而兄弟姻亲跟随到男方家。新人临行时必纵声大哭,俗谓不哭即不发。彩轿至男宅,入门时,新娘必力仰其首者三,俗云以后可以抬头。娶亲一般都用花轿,明朝时江南娶妇已用轿子,称为肩舆。“景泰间,南京夹网门外一家娶妇,及门,肃妇入,空轿也。婿家疑为所赚,诉于法司”。《寂园杂记》记载的这一则明景泰年间南京发生的故事,新娘因为歇轿时晕头晕脑离开了花轿,结果到夫家门口只剩空轿,夫家状告轿夫,惹出一番大麻烦。可见当时南京新娘已经是坐轿到夫家。花轿到了清代后期已经成为主要迎亲的主要代步工具。伴随花轿的是鼓乐,人们一路吹吹打打去迎亲。
新妇来到婿家,下轿也有特定的仪式。轿到门前时,先放花炮,然后抬至厅堂。预请二妇人位搀亲,手持红烛,将新娘扶出,在轿前放一马鞍,让新娘跨鞍而下,名曰“跨鞍”。跨鞍意在取“鞍”的谐音“平安”之“安”的口彩。鞍不必一定是真正的马鞍,只仿其形,蒙以紫楮,名曰鞍桥。
接下来是拜堂,又称之为拜天地,叩拜对象是对在世的尊亲长辈。拜堂之俗唐代已经较为流行。唐人拜堂在新婚第三日举行。至宋代改在新婚次日举行。而拜堂仪式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统一的格调,为后世所遵循。从拜的范围看,由于家庭大小以及尊亲多寡的不同,所以,事先均请以为熟悉宗族及戚辈的人开列程序单。同时再请以为赞礼人喝名受拜。由赞礼人发号施令:一拜天地,二拜祖先,三拜高堂、夫妻交拜。接着在赞礼人的引导下,新人逐次揖拜男家尊长亲戚。可以看出,拜堂实际上是取得祖先神灵和现世尊亲长辈对婚姻的认可,既是婚姻的约束和保障,也是古代宗法礼制、人伦道德的反映。
新人头搭方巾,換亲者扶新人立正中偏右,新郎立正中偏左。先拜天地,次拜祖先,再次交拜。之后,则传席以入,不让新妇脚採地。地下铺红租,新人步于其上。使二童子执花烛引新娘入房。若无換亲,即用红绿布二方,约长尺许,男女各引一端,相牵入房,谓之“红绿牵巾”。民国以后,礼从简约,多用马车。席子在明代是越席,到了清代,转而用米袋,取其代代相传之意。
两新人入房,由伴娘相扶,盘膝坐于床头,男东女西,任人调笑,不言不动,谓之“作富贵”。坐床既毕,由厨房开小宴入房。仅设四座,正面两新人,旁坐两換亲。必以新娘新郎杯中之酒互相倾注,各饮二人以少许,谓之“合卺”。亲友闹房,谓之“鏖新娘”。三日之内,未行拜见礼,无分尊卑都可以调戏新妇。一月之内,有半面识,皆得观新妇,谓之“看新娘”。
2、婚后习俗
新婚次日,两新人黎明即起,伴娘送来一碗莲子羹,使二人分吃,然后为新娘梳妆纹脸,谓之“开脸”。妆毕,伴娘引入舅姑及诸长房中请安。新娘不语一言,一切由伴娘代达,谓之“闷声大发”。新婚第三日谓之三朝,男宅有于此日请会亲,如岳翁、妻弟诸人。每有一男丁,必有帖一付,不计能来不能来。然岳家辞谢居多。迟日登门视女,使男家出其不意,免厚款待,谓之会亲。此日还有煎豆腐之俗,即古人“三日入厨下”之意。先置豆腐厨刀于灶上,新妇至,卷袖露手,一手持刀,一手执豆腐,划开置之爸中。伴娘在旁边连声念诵吉语:“豆第二章明清南婚俗中的婚姻仪式腐煎的黄,來年生个状元郎。豆腐煎的跳,新郎坐八轿。”入厨后,复登堂行家庭礼,俗谓之“分大小”。自尊卑以及亲朋,皆受两新人参拜。受参拜后,各有所赠,谓之“见面礼”。明清时期南京还延续古礼女方母家给新娘送饭的风俗,在第三送且有一个宴饮仪式。女出阁之第三日,母家即备糯米饭一碗,鲢鱼两尾,肉饼一盘,送至男家。外具各色针潘多件,分献翁姑尊长,以为赞见之礼,谓之“三朝合”。一月后,新妇与夫婿归家,谓之“回门”。回门之后,双方的姻亲关系才算正式确立,婚姻仪式至此结束。
清木民国,受西方影响,一切趋于简易。不由父母媒約,自由恋爱,然后订婚,互相交换订婚戒指以为订婚的纪念品。结婚时,或租赁旅社,或饭店酒馆延一候相,陈军乐,备证书,由主婚人主持,来宾唱问名结婚歌即宣告婚礼的成立。即便有坚持行传统婚礼者,礼仪也日趋简易,甚至有一日毕事者,即迎亲、婚礼回门等事皆于结婚喜日一天完成。
“六礼”是古代社会婚姻缔结的六个基本步骤。但是,六礼的完毕并不意味着婚姻仪式的结束。在亲迎之后,还有“成妇“之礼,并被时人视作婚礼的重要环节。成妇礼包括两个环节,拜见公婆,拜谒祖庙(即庙见之礼)。在中国古代传统社会中,宗族是基本的社会单位,宗族由家庭构成。婚礼使妇女成为夫家的一员,而拜祠礼方确认她成为宗族的一员。而拜谒宗祠则是外姓女子因婚姻加入本宗必须通过的仪式。新妇入门后即参拜家庙,然后拜谒舅姑及诸亲尊长,之后是夫妻互拜。从此以后,相沿成俗,为后世所传承,成为后代婚礼中常见的“一拜天地祖宗,二拜高堂诸亲,新人交拜”的习俗。把庙见和拜堂合二为一,打破了成妻礼和成妇礼分开的古制,妻、妇礼合于一体。另外,乘轿之风的兴起,并普遍引入婚礼仪式当中。此后,亲迎用轿便成为固定模式传承下来。